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王希贞与张明花两位老人多次被叫到城北派出所问话。五月二十一日,两位老人再被叫到城北派出所,被逼迫在一些材料上签名、按手印。随后二人被构陷到莒南县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王希贞与张明花被传唤到莒南县检察院,被非法问讯,如:你还发资料吗?等一些问题,之后,她们被逼迫在一大堆材料上签名、按手印,二人被莒南县检察院取保候审。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莒南县检察院将二位老人起诉到临沭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正时。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王希贞与张明花再次被莒南县检察院非法传唤,非法讯问。二人被逼迫在一堆材料上签名、按手印,被处五千元现金处罚;并被威胁恫吓说如果二人再炼法轮功就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二人老人被临沭县检察院传唤。检察官李正时将二人非法起诉到临沭县法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山东省莒南县十字路镇洪沟村法轮功学员王希贞(女,67岁)和张明花(女,73岁)被传去临沭县法院拿起诉书。临沭县法院将于七月十二日非法对两位老人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