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155611
中文姓名:
吴兆强
姓名拼音:
Wu Zhaoq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公诉人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日照市五莲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山东日照市五莲检察院的吴兆强和另一女青年骚扰日照法轮功学员杨洁。吴兆强又和另一男青年骚扰日照法轮功学员韩公英。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法院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在日照市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李凤英、郑云美、王世花、王洪武、杨明珍等5人进行了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9点至12点多,下午2点半至5点,非法开庭近6个小时。庭上有两名律师给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指出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据和事实与本案件(“罪名”)无关,并且指出公安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破门入室、不清点、扣押清单等搜查笔录存在不符,以及有恐吓诱导当事人等行为。

因为时间关系决定下次开庭时间定在五月八日上午10点,开庭地点:在五莲县法院内。律师们从法治角度为当事人伸张正义,可是日照公安让律师的事务所及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司法局给律师施加了压力。这次开庭,审判长:郑雷,审判员:范军,陪审员:乔俊英,书记员:孙雪,公诉人:官素伟、吴兆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法轮功学员李凤英等被非法开庭的情况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5/1/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59411.html#2343022580-9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10/二零二一年七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27984.html#2179222116-17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