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是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给法轮功学员刘钦举取保候审一年的最后一天。上午9点左右,虎林国保刘强和两个警察开着警车到刘钦举家,将他拉到虎林公安局,然后国保警察程培森上车,将刘拉到密山检察院构陷。
虎林市法轮功学员李敏芝在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清零行动中被绑架,因身体不合格,一直被取保候审中。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虎林市国保大队通知李敏芝,要将她的案卷递交到密山市检察院。说密山市检察院非要起诉她,并在其身体状态不佳的情况下将李敏芝带到密山检察院。到了密山检察院,检察官说取保时间不到你们怎么就把人送来了,要求补充侦查、不合格。
虎林国保警察程培森说还有证据,就是实际上是虎林市的国保积极迫害,并妄图继续迫害李敏芝。当地邮局配合公安局非法截留法轮功学员的信件。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虎林市法轮功学员李敏芝被密山法院非法开庭枉判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