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0
编号:
E000155711
中文姓名:
孙洪程
姓名拼音:
Sun Hongch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浙江省第二监狱教育科恶警。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莫其兵从宁波市海曙看守所被非法押送到浙江省第二监狱403分监区,当天晚上因为炼功被403监区指导员刘洋送到701分监区严管队。

一个月以后,莫其兵又回到403分监区,当时刚来403分监区时没有用酷刑,因为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中央巡视组刚好来到监狱,他们有点顾忌。

包夹犯人说标准配置是电口腔和睾丸,并且绘声绘色的描绘过去法轮功学员被各种酷刑表现的痛苦表情。确实,电警棍就在办公室,一点不假。莫其兵问能否和教育科的人对话,给监狱领导写信,能否给笔和纸写申诉,他们说必须写三书五书后才可以给你写申诉。没有人会和你对话,一切都是强制和暴力。用教育科恶警孙洪程的话说:我们有的是手段,不转化就要折磨到死。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三日,莫其兵的冤狱3年6个月满,从杭州市浙江省第二监狱释放,应该是自由的公民,可是监狱的恶警孙洪程、傅欢等人强行移交给莫其兵的户籍长沙,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局韭菜园派出所以及多个部门就用3个人强行拖他上杭州到长沙的高铁,莫其兵不配合他们,他们没有成功。莫其兵表示要到原判法院拿身份证、手机、银行卡,否则没有办法生活。他们不同意,把莫其兵推到租来的一台小车上,关押到长沙的集中营(门牌是关爱中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12/传播国务院公报-莫其兵在浙江遭三年半冤狱迫害-42806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