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0
编号:
E000155714
中文姓名:
沈飞舟
姓名拼音:
Shen Feizho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浙江省第二监狱403分监区指导员。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莫其兵从宁波市海曙看守所被非法押送到浙江省第二监狱。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莫其兵将监狱的恶警酷刑虐待和强制转化,通过一封真相信由403分监区指导员沈飞舟交给了政委陈振华,监狱长梁春雷。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申诉书由分监区长傅欢交给了教育科恶警们、副监狱长杨剑,内容是关于法轮功是什么,揭露天安门自焚骗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解禁法轮功书籍出版的事实。

当他们收到信以后,更大的迫害就此开始,副监狱长杨剑专门针对莫其兵制定了详细的迫害计划:包夹增加到7人;晚上睡觉冬天手放到外面受冻,晚上睡觉隔一段时间就扯被子,通晚都有人值班坐在莫其兵的床边;白天每隔1小时脱光衣服示众,唱邪党歌;必须从心里转化;没收了他的判决书起诉书,申诉材料底稿;食品也没收,故意不让吃饱,不准加饭。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日没有任何预兆,突然403监区指导员刘洋(二监第一恶人)拿了3根电警棍指挥警察电莫其兵,没有人动手,10点左右他亲自拿着电警棍指挥囚犯把莫其兵拖到警官办公室的厕所,逼迫唱邪党的歌曲,被莫其兵拒绝,就对他的阴部、身体的各个部位进行长时间电击。用脱光衣服的方式侮辱,唱恶党好的歌,莫其兵就正念反对他们,403分监区指导员沈飞舟就用辣椒水喷莫其兵的眼睛。很多次以后,他们发现莫其兵对辣椒水已经有足够的忍受力,喷了以后他平静如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12/传播国务院公报-莫其兵在浙江遭三年半冤狱迫害-42806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