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法轮功学员孙锦辉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遭岱岳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一个月,之后办理 “取保候审”。二零一九年四月份,构陷孙锦辉的案卷转到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由副大队长王宪胜(警号065327)和高伟负责。,构陷材料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底送至肥城市检察院。六月十七日,孙锦辉被迫离家出走。
二零二一年年初孙锦辉回家过年,二月九日(农历腊月二十八)晚上八点多,王宪胜带十几个人把孙锦辉绑架到高新区龙泉派出所。孙锦辉带被带到封闭室里,她衣服上的扣子、拉链全被剪掉。因她抵制搜身,王宪胜抓住她被反铐的手,把她甩到封闭室的木床上,她当时就昏过去几分钟,鼻梁被磕破一块皮。
第二天上午十点多,孙锦辉被带去做病毒测试,又到采集室强制拍照、采血。中午十二点多,警号为065886的警察带着七、八个协警,把她拖到采集室按到椅子上,套住她的头,硬掰开她的手按指纹,把她的手心手背全都捏青,随后又按脚印、拍照。之后到新泰市职工医院查体,因体检不合格又被带到北师派出所做鉴定。直到晚上七点多拿回检测报告,又把孙锦辉送往新泰市看守所。最终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孙锦辉又被带回龙泉派出所,给了一纸“因身体原因居家监视”的处罚书。
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下午一点多,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在泰安市高新区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四楼办公)副大队长王宪胜()带着便衣严明,还有两个女辅警(警号FJ1640、FJ1641),窜到孙锦辉家的大门口,叫她开门。孙锦辉问他们来干什么,严明说带她去肥城市法院拿起诉书,让她去签字。他们对孙锦辉的迫害没有任何根据和手续,她不予配合,转身回房间。
王宪胜一伙强行撬锁破门而入,把孙锦辉劫持到肥城市法院。要求她在起诉书上签字;还问她请不请律师,说他们可以帮她代请一位。孙锦辉拒不签字。下午4点半,王宪胜等人又把孙锦辉拉回家。在家门口下车的时候,孙锦辉正告王宪胜:今天的事情要在国际上给你们曝光。在这次迫害过程中,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完全是非法行为。
据王宪胜说,严明也是治安大队的。在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对孙锦辉抄店(照相馆)时,严明就参与了,并且与其他恶警一起把孙锦辉劫持到泰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泰安肥城市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非法开庭,孙锦辉读完自己的无罪辩护词。十点多庭审结束,孙锦辉被送回家。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上午八点半,王宪胜带着一个女警(警号065322)和两个女辅警闯进孙锦辉家。王宪胜手里拿着肥城市法院的批捕书,把孙锦辉绑架到龙泉派出所。非法审讯后她被关到禁闭室里,两个警察强行给她剪了一绺头发,四个人强行按住她暴力采血。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孙锦辉被带到新泰市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然后到新泰市职工医院做体检。之后,孙锦辉被带到新泰市看守所,因身体不合格拒收。傍晚七点二十分,孙锦辉被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