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在唐山市滦南法院被非法开庭,其中刘维立被枉判10年、张志兰被枉判7年、左德生被枉判2年6个月、王宝柱被枉判11个月、吕立发被枉判6个月、毕贯芹被枉判6个月,王会林因中途犯病,未宣判,说是在大队或在家里宣判。据称,10天给判决书。审判长张洪波,陪审员汤巨全、高彩香,书记员高萌;检察官曹旭彬、周新爱,检察官助理魏聪超。
近日得知,滦南县法院将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对潘素荣进行非法庭审。主管此次构陷的滦南县检察院公诉科人员是曹旭斌;主管此案的滦南县法院刑一庭庭长李昌进(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