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在唐山市滦南法院被非法开庭,其中刘维立被枉判10年、张志兰被枉判7年、左德生被枉判2年6个月、王宝柱被枉判11个月、吕立发被枉判6个月、毕贯芹被枉判6个月,王会林因中途犯病,未宣判,说是在大队或在家里宣判。据称,10天给判决书。审判长张洪波,陪审员汤巨全、高彩香,书记员高萌;检察官曹旭彬、周新爱,检察官助理魏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