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5
编号:
E000155805
中文姓名:
曹旭彬
姓名拼音:
Cao Xubin
性别:
职务职称:
检察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滦南县检察院:办公室0315- 4122162
曹旭彬:15027592215
迫害事实:
唐山市滦南县检察院检察官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在唐山市滦南法院被非法开庭,其中刘维立被枉判10年、张志兰被枉判7年、左德生被枉判2年6个月、王宝柱被枉判11个月、吕立发被枉判6个月、毕贯芹被枉判6个月,王会林因中途犯病,未宣判,说是在大队或在家里宣判。据称,10天给判决书。审判长张洪波,陪审员汤巨全、高彩香,书记员高萌;检察官曹旭彬、周新爱,检察官助理魏聪超。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26/唐山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刘维立被枉判十年-42869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