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2月18日下午,辽宁省昌图县第一高级中学召开师生大会,政教处邪恶主任单武当众诬蔑大法。二年十一班学生王哲于当晚去办公室向班主任老师讲法轮功真象。第二天,学校不法干部决定将王哲开除学籍。此事对王哲及其家庭造成了极大伤害,学校师生、家长议论纷纷。
2004年2月21日王哲和妈妈(大法弟子)去学校,要求王哲回校上课学习。邪恶政工副校长王志彦说王哲和家长不写书面保证放弃修炼,就不能回校学习。
2004年4月5日王哲和妈妈去一高要求返校上学,副校长王志彦说他当不了这个家,做不了决定。
2004年4月6日,王哲母子又去学校上课,校长孙玉辉举报公安局后,县委副书记赵茹艳(女)、县国安大队刘建新、孙国辉、马洪伟在学校由校长孙玉辉、王志彦陪同吃完饭,将王哲绑架,直接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