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9
编号:
E000015611
中文姓名:
高金龙
姓名拼音:
Gao Jinl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赤城县样田乡政府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赤城县样田乡政府乡长。

2001年5月中旬的一天夜晚十一点左右,有赤城县公安局巡警队马胜,样田乡高景龙、汤占宽、丁进选,样田派出所所长杜志刚,在村干部带领下,连续闯入几位法轮功学员家中,绑架了张运魁、张运瑞、王清、张运平、杨桂莲、张玉兰、刘俊。张玉兰问:为甚么绑架我们?他们骂骂咧咧的给她戴上了手铐,绑架到样田乡政府。

一部份恶人由大队干部带领又返回去,翻墙、撬锁闯进法轮功学员家里抄家,翻箱倒柜,就连床底下都翻个底朝天,甚么也没找到。回到乡里,马胜气急败坏地把法轮功学员张运魁的脸打得就像黑紫茄子一样,没有了容颜;拿烟头烧刘俊的脸,把脸给烫一个坑。到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左右,强迫每个学员都作了保证,抵押了房子、车、牲口等,每人找了五个保人才放回家。

回家不到两个小时,又把张运魁、张运瑞、王清、张运平、张玉兰、张沛宇、刘俊绑架到样田乡政府,把男女七个学员关在一间不足十五平米的小屋里。屋里就一张桌子,两把长椅子。晚上就睡在水泥地上。也不给水、饭。正是农忙季节,学员家都在七、八里以外。家人送一顿,七个人就能吃点,顾不上送就饿着。渴了就去水管喝冷水,洗漱就更不用说了。法轮功学员张运平连饿带受精神折磨,晕倒在厕所里。每天上午由高景龙灌输邪党理论,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看管,上厕所都有人跟着。

高景龙、杜志刚还时不时的把赤城巡警队马胜等人调来迫害法轮功学员。一天晚上十点左右把法轮功学员张玉兰和张运平提走,整整打了一宿,左右耳光不知打了多少,用脚踹,踹倒了拉起来,再踹。后来把她们铐在椅子上,打累了,他们去休息,找人看着,不让合眼。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多才又把她们关进小屋。就这样被关押迫害了二十天。强迫每个学员又都作了保证,抵押了房子、车、牲口等,每人勒索了六百元钱才放回家。

2001年5月,赤城县有21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证实大法被关进了县看守所。乡长高金龙、副乡长丁竞选、派出所所长杜志刚、武装部长降光兵等人多次到石灰夭村逼着大法学员骂大法、骂师父、交身份证、写“四书”等,但每次到蒋素花家都扑空。5月8日,有男女8名乡里的大法学员被关在一间屋子里。恶人高金龙天天逼大法学员写“四书”(保证书、揭批书等),说写了“四书”就让回去。

那时正是农忙季节,地里的庄稼该锄了,稻苗该插了,为了回家急着干农活,一对夫妻学员只好违心地写了“四书”。可写了“四书”后并没有放回家,又逼到县宾馆去听所谓“转化报告”。回到乡里又强制给录了像,再每人勒索600元。然而这还不行,恶人高金龙、汤占宽、杜志刚又去县里找610说学员们交代得不彻底,没有把乡里的炼功头头交代出来,于是610便派巡警队的马胜、李建广等三人,晚上9点又给他们8人全戴上手铐重审。

2001年6月31日,乡书记高金龙、派出所所长杜志刚等4人在村书记王占玉,村长张俊青等人带领下把已写保证的李翠花、孙青亮、赵金兰等人叫到了村委会,一个一个地问他们还炼不炼法轮功。

有几个人说他们自从99年乡里不让炼他们就不炼了,以后再也没炼过,便让他们回去了。最后剩下李翠花、孙青亮、赵金兰3人,他们说还炼,便逼着他们写保证,赵金兰被逼在他们事先写好的保证书上签了字,按了手印。

他们又逼着李翠花、孙青亮写保证、骂师父,问街上的标语是谁写的,他们都是谁给组织的。他们不写保证也不骂师父,说标语不知是谁写的,炼功是自发的没人组织。

杜志刚说他们不老实,孙青亮被戴上了手铐,并说再不说不写保证便把他们抓走。孙青亮被逼得也在他们事先写的保证书上签了字,按了手印。最后他们又去逼李翠花,李翠花仍然不写保证,不骂师父,还给他们讲她炼功后身心受益的好处。

杜志刚说李翠花嘴硬便左右打了她两个耳光,然后捏住她的胳膊要给她戴手铐,李翠花抱着胳膊不让戴,杜志刚又打了李翠花一个耳光,另一个也打了一个耳光,还踢了一脚。李翠花被也在保证书上签了字,按了手印。

2002年2月7日,乡政府成员丁学军等将大法学员蒋素花送到赤城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绝食多日后迫害致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20/4/17/河北赤城縣公安局城關所馬勝參與迫害法輪功-403953.html
河北省赤城县样田乡法轮功学员蒋素花被迫害致死真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4/68091.html
农民夫妇因修炼法轮功遭非法关押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4/66558.html
河北赤城县样田乡石灰夭村大法学员被迫害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6521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