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上午约九点四十分钟,法轮功学员宋文双女士正在单位上班。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公安局海滨派出所的六、七个警察和北区居委会主任刘静、片警娄亮等人到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约五个警察不由分说,将正在上班的宋文双女士从三楼办公室强行架下楼,推进一辆轿车后座,左右各夹一人,把她劫持到海滨派出所。在海滨派出所,宋文双女士拒绝回答问题,宋文双女士拒绝在放弃修炼法轮功并诬陷法轮功的文书上签字、按手印,五、六警察一起开始强取签字、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