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56428
中文姓名:
胡忠
姓名拼音:
Hu Z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政法委书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1997年3月至2001年1二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 包头市委书记;
2001年12月至2005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员会书记。
迫害事实:
胡忠,现任中国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任世贸联合基金总会(亚太)永远荣誉主席,原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书记,对其在任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积极追随中共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造成成百上千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多人被强迫关入精神病院,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众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无数家庭因为亲属修炼法轮功而受到无端的株连和迫害。当局为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而使用的酷刑达40种以上。据不完全统计,在胡忠任职自治区政法委书记的3年里有2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更多的人被迫害致残、致疯。对此,胡忠,罪责难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26/内蒙古原政法委书记胡忠的罪恶簿-42995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