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56475
中文姓名:
李浩
姓名拼音:
Li Hao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太和社区警察。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杨惠兰,在昆明市铁路医院后门街上,向世人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铁路医院的院长王福打电话恶意举报。一伙人把杨惠兰围住,并把杨惠兰送到医院保卫科。后来,这些人叫来了太和派出所警察以及太和社区李浩等警察。杨惠兰又被警察带到太和派出所。当晚,杨惠兰被直接送到昆明市盘龙区第二看守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在看守所,杨惠兰被迫交了一百五十元伙食费。

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早上九点多,单位保卫科人员到杨惠兰租住处,把门骗开后,随即闯入八、九个人,有警察、有居委会书记,保卫科人员。

他们问杨惠兰还炼不炼法轮功?杨惠兰说:“我炼不炼跟你有什么关系?”其中一人大叫一声,所有人一拥而上,其中两个又高又大的警察,一个是官渡分局的黄仲华,一个是太和社区警察李浩,一边一个,架起杨惠兰。因用力太大,扭住杨惠兰的手腕,把她整个人都提起来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28/昆明80岁杨惠兰被绑架-女婿遭暴力扭按-43013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