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辉曾任武昌区委常委、副区长,武昌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青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洪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二零一九年五月起任洪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李东辉在担任洪山区政法委书记期间,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的骚扰、关洗脑班、非法判刑等迫害,其负有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