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47
编号:
E000156654
中文姓名:
张伟帅
姓名拼音:
Zhang Weishua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牡丹江中级法院
牡丹江中级法院办公室电话:0453-6377066
审判长:魏明
审判员:蒋志江
审判员:毕旭
法官助理:张伟帅
书记员;张琪浩
迫害事实:
牡丹江中级法院法官助理。

穆棱市四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刑:高永丽六年十个月、罚金20000元;孙世伟、高朋光均六年六个月、罚金10000元;石颖一年三个月、罚金3000元。

高永丽、孙世伟、高朋光上诉到牡丹江中级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冤判,改判当事人无罪。牡丹江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穆棱市三名法轮功学员上诉 中级法院维持冤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23/黑龙江穆棱市三名法轮功学员上诉-中级法院维持冤判-43179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