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156682
中文姓名:
闫希勇
姓名拼音:
Yan Xiy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队长,警号065255。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时许,泰安市高新区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协警因办社保卡,到法轮功学员孙锦辉的“鑫城摄影”店里照相,发现吧台上有一本真相台历,其中一人掏出手机拍照并把台历抢走。下午两点多,岱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队长闫希勇带着警号为065035、065027、065886的三名警察,到孙锦辉店里抢走了一些真相护身符、真相资料和她经营用的四台打印机、照相机、两部手机和一台电脑主机;然后强行带她去医院查体。在不合格的情况下勾结所医,把孙锦辉送进泰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20/山东泰安市孙锦辉当庭读完无罪辩护词-43131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