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早上6点多,河南洛阳市洛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吴永凤的家里,随即将吴永凤和不修炼的丈夫绑架至公安局。警察非法抄家,洗劫大量私人物品,家中留下两个十三、四岁的女儿。当天,洛龙区公安局国保队长毛永及相关警察,以《刑法》第300条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将吴永凤非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