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太原市迎泽区法院恢复了对法轮功学员王兰梅案子的审理,法院叫王兰梅的律师到法院,网上开庭。迎泽公安分局长风东派出所副所长赵长青(参与绑架王兰梅),办案警察原本忠、王立到王兰梅家在网上开庭。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迎泽区法院下判决书为(2019)晋0106邢初44-1号。王兰梅被太原市迎泽区法院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迎泽区法院审判长(本案法官)郭晓琴,陪审员付磊、李弦,书记员薛玮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