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77
编号:
E000156740
中文姓名:
都书宝
姓名拼音:
Du Shubao
性别:
职务职称:
副所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头道派出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75-4号 邮编:118000
迫害事实:
辽宁丹东头道派出所副所长。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上午十一点左右,丹东国保、振兴公安分局、头道派出所共七个警察,突然闯进法轮功学员潘晶家,将她绑架。王哲、王玉、郭淑杰和侯女士等法轮功学员也一同遭绑架。当天,警察为了抢劫私人物品,在潘晶家中翻箱倒柜,为了翻床,将潘晶88岁的母亲从床上抬到地上,就叫老人躺在地上。警察抢走潘晶的私人物品有:打印机、电脑、救人用的护身符和不干胶,师父的法像和大法经书等。参与非法抄家的警察:丹东振兴分局国保队长王海斌、丹东国保警察王聪、丹东头道派出所副所长都书宝、警察刘虹辰等。

丹东头道派出所负责办案的是副所长都书宝。在对潘晶非法审讯时,都书宝指控她在七月二十八日晚,往市公安局一个负责人的车上放置真相二维码。潘晶没有承认。都书宝气急败坏的说:“你不承认,我就撕你的大法书,直到你承认为止。”潘晶说:“你不要这么做,法轮大法是佛法,是造就一切的法,毁坏他,这个罪你是承担不起的。”都书宝说:“我不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31/辽宁省丹东振兴国保大队长王海斌的犯罪事实-444128.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29/辽宁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退卷-法轮功学员潘晶回家-431996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