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15677
中文姓名:
陈国华
姓名拼音:
Chen Guo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龙首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迫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龙首公安分局局长:李毅 田昆山
龙首分局国保大队:燕荣玺 代宝吉 安来寅
龙首分局矿山路派出所:王勇夫 赵得宝
龙首分局武威路派出所:张晓峰 董慧婷 邢富强
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梁尚义 杨彦军 胡少江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金川集团公司消防队政委。

2000年4月10号上午9点,龙首公安分局副局长韩钟玉亲自当着所有法轮功学员的面宣读了对法轮功学员毛伟的非法批捕令,由龙首公安分局预审科戴常军、消防队政委陈国华非法给毛伟戴上手铐,并由镍都电视台的记者对非法逮捕进行了现场录像。毛伟当即被非法关押到金昌市看守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金昌市龙首公安分局冀庆新的罪行(图)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6/5/4/12682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