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因诉江一事,峰峰公安局大峪派出所姬熙民领着警察到大峪小学将法轮功学员张瑞芹(教师)带到大峪派出所。之后,峰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杨瑛,李槐和派出所把她丈夫从单位叫去,拿着搜查证到家搜查,抢走电脑一套,主机一台,打印机一台,大法书籍,三张师父法像,光盘若干,电子书一个,连A4纸、自封袋、胶水、布画等一些家庭小用品一并劫去。更甚的是连张瑞芹的讲课教鞭、儿子的遗物、游戏机、照相机一起掠走(一台电脑,教鞭,游戏机之后要回)。当日下午,姬熙民带人把张瑞芹送到邯郸市第一看守所,因时间太晚,看守所拒收,第二天上午再次送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