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56883
中文姓名:
李晓峰
姓名拼音:
Li Xiaof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公诉人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在刑事一庭非法对法轮功学员王国华视频庭审,枉判王国华三年。《判决书》(2020)川0114刑初522号,审判长:付华,审判员:张琳(女),王洁(女),书记员:骆才华(女)。公诉人:李晓峰(女,副检察长)。王国华依法上诉到成都市中院已经二个月,等待中院的公正裁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25/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6983.html#201224235156-4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