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左右,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对雷华梅进行非法开庭。雷华梅家没有请维权律师,法官给雷华梅指派律师,雷华梅当场拒绝。雷华梅当庭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合法,没有罪,是做好人。此次非法开庭有审判长陈庆振,两个检察官:吴祖南、杨清菊。非法开庭时,除雷华梅的公公,婆婆和娘家妈妈外,法警不允许任何亲朋好友参加旁听,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日上午十点左右,怀化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再次对雷华梅进行非法开庭,此次雷华梅家人给她请了两位维权律师,为雷华梅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使善良的民众明白了真相。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雷华梅被怀化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两千元。雷华梅现已上诉。
怀化市三位女性法轮功学员吴芳名、尹秋阳、姜常仙分别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十七日遭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非法庭审。
董前勇律师及亲友谢燕益先生为尹秋阳、董前勇律师为姜常仙分别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期间,董前勇律师在为姜常仙辩护时,遭到法官刁难导致临时休庭;而法官与公诉人对律师提出的法律条文无能力回答时,竟都叫嚣:“不要跟我讲法律!”
非法起诉、审判三位法轮功学员的都是同一班人。公诉人是芷江县检察院的周玉兰,主审法官是芷江县法院的陈庆振,陪审员是芷江县法院法官李四兴、吴骊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