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傅政华曾在公安系统任职长达四十八年,曾历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副部长、全国防范和处理×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610办公室”主任、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傅政华主要履历: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五年二月,任中共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局长,北京市政法委副书记;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任中共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委员、“全国防范和处理×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610”办公室主任;二零一八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任中共司法部党组副书记、部长。
经查,原司法部长、中央“610”头目傅政华,长期在中共公安系统任职,在职期间,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被法轮功学员通过明慧网举报到29国面临国际社会的经济制裁。
以下是傅政华在司法部任职期间所犯部分罪行:
傅政华从二零一八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担任司法部部长,时间为两年零一个月。傅政华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继续操纵司法,迫害法轮功。
监狱是中共关押迫害法轮功的重要场所,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大都被劫持到监狱遭受各种肉体和精神折磨。而司法部则与其下属单位监狱管理局沆瀣一气,上下串通,对发生在监狱内的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迫害行为枉法纵容,百般包庇,因而使得在监狱里被迫害致死、致伤、致残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居高不下。
根据明慧网资料统计,二零一八年在监狱中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高达36人;二零一九年在非法关押场所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19人;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至三月八日的短短一个半月里,仅辽宁省就有四位法轮功学员在监狱中被迫害致死: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桂荣,女,78岁,二零二零年一月中旬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锦州市黑山县法轮功学员张振才,男,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在大连监狱被迫害致死;沈阳市法轮功学员胡林,男,48岁,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在沈阳康家山监狱被迫害致死;盘锦市法轮功学员邹立明,男,66岁,二零二零年三月八日在大连监狱被迫害致死。
这些法轮功学员生前在狱中无一例外都受到过酷刑折磨。
傅政华作为中共司法部长,对这些发生在监狱内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傅政华(河北滦县人)北京大学分校法律专业毕业,法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委员、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中央文革小组”——“610办公室”的主任(正部级)。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任中共司法部部长。二零二一年十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二零二二年三月被“双开”。七月二十八日,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当庭认罪。九月二十二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