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157101
中文姓名:
张红英
姓名拼音:
Zhang Hongying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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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法官。

从二零二零年七月末起,辽宁省锦州市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统一归集到凌海市(锦州下辖县级市)检察院和法院处理,一年多来已非法起诉、枉判十余名法轮功学员。

锦州市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刘万胜,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向人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锦铁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四月底被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九月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年,罚金一万元。凌海市法院审判长(主审此案):许冰,陪审员:张红英、薛静,书记员:庄海洋。凌海市检察院检察官陈光、助理检察官张玉聘。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凌海市法院在看守所对孙丽娟进行非法视频庭审。北京律师张传利和家属辩护人——孙丽娟的儿子为孙丽娟做无罪辩护,指出公诉人违法,并指出所谓证据不充足,且与本案毫无关联。公诉人无言以对。经过一小时的庭辩,公诉人对辩护人提出的质疑均未回答,法庭便草草收场。参与迫害的凌海市法院合议庭人员有:审判长许冰,陪审员闫伟、张红英,书记员铁言。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孙丽娟的家属接到凌海市法院的判决书,对孙丽娟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26/微信讲真相-锦州法轮功学员孙丽娟被枉判五年入狱-459216.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3/9/辽宁锦州孙丽娟遭诬判五年-二审非法维持原判-439857.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26/辽宁凌海检察院和法院一年内枉判十余名法轮功学员-43289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