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三点钟,惠东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惠东县法院非法冤判。周育琴被冤判十年、罚金五万元,石雪梅被冤判九年、罚金三万元,刘庆强被冤判四年、罚金一万元。审判长:李彬雄,审判员:许小龙、李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