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松原市宁江区二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邢卫国、教导员孙衡飞、何鹏、刘幸四人绑架李万彪、郑春梅、卢正伟、王秀波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后来一人走脱,王秀波因身体原因被非法监视居住,警方隔段时间就给检查身体,企图送到看守所。其余三人已非法关押至看守所,理由是:会道门。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二分局国保大队邢志国(当时的队长)、孙衡飞(副队长)、赫鹏、刘幸等十几人,绑架5名法轮功学员。这五位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判刑:李万彪被冤判2年罚金5000元、郑春梅被冤判4年6个月罚金10000元、卢正伟被冤判1年6个月罚金5000元、王金波被冤判2年罚金5000元。还有一人走脱,王金波因身体原因被非法监视居住,隔段时间就给检查身体,也想给送到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