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57240
中文姓名:
朴永刚
姓名拼音:
[[[Pu]Po]Piao] Yonggang
性别:
职务职称:
院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延边州中级法院代院长,朝鲜族。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任图们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四平市中级法院院长;二零二一年五月至今,任延边州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院长。

朴永刚任延边州中级法院代院长期间迫害法轮功主要事实:
二零二一年五月,延边州敦化市马慧敏(小莲)被延边州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消息,延吉市法轮功学员李智茹被非法判刑两年,李连杰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据悉,李连杰被绑架之前,曾发现恶徒们在不破门的情况下,不止一次地潜入家中,在灯上安装了摄像头。

李智茹(女)是一位快80岁的老人。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李智茹被骗,说北京工作组来体检。体检完,李智茹就没有被放回,被非法拘押。

82岁的朝鲜族法轮功学员安福子,二零二一年九月下旬,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朴永刚作为延边州中级法院代院长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朴永刚任四平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主要迫害事实:
十四名长春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已上诉至四平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四平市梨树县法院对孟祥岐等十四名长春地区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七~九年,并勒索罚金三千~五千元;两名“取保候审”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缓刑。对这十六名法轮功学员都是采取先绑架,再非法罗织罪名的手段实施迫害。为加重迫害,还把孟祥岐及其岳母付贵华扣上所谓的“头目”的罪名。

被非法判刑的十四名法轮功学员,每人家里基本上都有平时阅读的大法书籍,但非法判决的时候为了凑数量,每个人所谓的证据竟成了多少字符、多少分钟。

长春市三十岁的女法轮功学员于健莉,与丈夫王东吉、公公王克民、婆婆王凤芝、母亲付贵华、妹夫孟祥岐及孟祥岐的父亲孟凡军,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分别在自家被绑架、非法抄家,七人一直遭非法关押。期间,遭构陷、非法庭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15/吉林延边公检法人员迫害法轮功的事实-433231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