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57244
中文姓名:
马国宪
姓名拼音:
Ma Guoxian
性别:
职务职称:
政法委书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咸宁市政法委书记。

二零零四年一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兼局长。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湖北省警察厅党委委员、省交通管理局局长。

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至二零零五年十月四日期间,政法委书记马国宪和610主任阮明贵在温泉武汉石化疗养院举办洗脑班,模仿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的模式。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曾非法关押六名法轮功学员:黄层秀(女,赤壁市)、倪丽华(女,咸安区)、邵清明(男,温泉区)、徐长虹、(男,温泉区)、方禄荣(女,温泉区)、郑杏华(女,温泉区)。此次为期一个月的迫害花销达二十多万元,直接从市财政划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4/咸宁历届政法委书记和610主任迫害法轮功的罪恶簿-445767.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11/湖北咸宁市610迫害法轮功的恶行及恶报-43336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