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金怡均家社区及家门周围的邪恶展板被取掉,兰州市七里河西湖街道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以摄像头记录为所谓“证据”,向派出所举报金怡均所谓“破坏公共财物”。九月二十四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冯警察及社区巴娟娟等人到金家中要带走金怡均,在金怡均的坚持下,派出所开了传唤证,将人劫持到派出所,直接非法关到七里河拘留所。
兰州市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开始构陷金怡均,以她二零一二年曾被非法劳教一次,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被非法拘留15天、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被非法拘留七天三次为借口,将金怡均转为刑事拘留(所谓罪名“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十月二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王继飞、冯某上派下达,从拘留所把金怡均接出,直接送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