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是广州市两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法院之一,广州市增城区、黄埔区、天河区、海珠区、番禺区和南沙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均由海珠区检察院和法院非法起诉和诬判。
海珠区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官还包括麦强、邓玉林、刘颖、陈文玲、陈荫亭、邹世发、衣海君、王洁、贾存锦、韦晓明、陈澎、杨佩霞等。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广州增城法轮功学员张春河女士进行非法庭审。此次非法开庭的审判长为陈文玲,法官是贾存锦、衣海君。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海珠区法院非法开庭。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王梅英被非法宣判四年,勒索罚款一万元。审判长陈文玲,审判员贾存锦、衣海君,公诉人许洁霞。王梅英不服非法判决,正在上诉中。并向广东省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控告了陈文玲、贾存锦、衣海君和许洁霞。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在证据不足、律师区政飚做了无罪辩护的情况下,非法判王梦一年七个月,勒索罚金六千元,非法扣押她的书籍等物品。审判长贾存锦,审判员王洁、衣海君。
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海珠区法院对三人非法判刑,曾兴阳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邓芳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六千元;曾跃玲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金六千元。
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王洁,审判员贾存锦、衣海君,检察员陈程,书记员王赞、黄韩琳。
二零二二年七月,李德生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宣判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据悉,李德生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王洁,审判员贾存锦、衣海君,检察员林继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