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521
编号:
E000157385
中文姓名:
唐灿辉
姓名拼音:
Tang Canhui
性别:
职务职称:
检察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检察官。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二日邹红艳、陈衡秀、彭俊南、谢海云、李凤英、蒋秀菊遭绑架,被构陷到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九月三十日被非法起诉到石鼓区法院,目前面临非法开庭。彭俊南、谢海云、陈衡秀取保候审;邹红艳、蒋秀菊、李凤英目前被非法关押在衡阳市女子看守所。提起公诉检察官唐灿辉;检察官助理黄芃。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唐灿辉找到彭俊南,拿着起诉书要求彭俊南签字,被彭俊南拒绝。唐灿辉遂诱骗彭俊南的女儿代签字,其女儿根本就不知道纸上写的什么内容就代签了,还按了手印,并按唐灿辉的要求写上“因父亲身体原因,不能提笔,女儿代签”等字样。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2/遭枉判-湖南彭俊南、陈衡秀控告涉案公检法人员-458389.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29/湖南衡阳市六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开庭-43416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