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早,德惠法院未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公然剥夺律师和家属的辩护权、合法的旁听权的情况下。直接到看守所强行拖拽拒绝非法开庭的八名学员出庭。
参与此次非法庭审的有审判长王荣富,还有审判员贾晓秋、黄丽艳,书记员张翘。
被绑架、构陷一年多后,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二至十年,最多被勒索罚款两万。张秀芝(女、64岁)被冤判十年;高晓歧(女、56岁)被冤判九年,罚金两万;蔡玉英(女、66岁)被冤判九年;吴冬梅(女、49岁)被冤判七年;于姣茹(女、34岁)被冤判六年;单为和被冤判六年;赵秀兰(女、67岁)被冤判五年,罚金一万;孙秀英(女、68岁)被冤判四年;张敬元被冤判二年,罚金五千;孙凤仙(女、65岁)被冤判二年,罚金五千;冯立齐被冤判九年;吕相富被冤判六年;董秀辉被冤判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