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早上七点左右,何清香在准备上班时,被早已在其住房附近等候的国保及金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经书等私人物品,后被劫持到梅江区(芹洋)看守所非法关押。当天九时左右,法轮功学员曾繁杰也被绑架,后被劫持到梅县区(扶大)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半,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曾繁杰、何清香。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三点半,梅县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何清香、曾繁杰两位法轮功学员,仅二十分钟就草草收场。何清香、曾繁杰委托的辩护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并在庭审中质疑法官和检察官所指控之事,缺乏事实依据,罪名不成立。
两次非法庭审参与者有梅县区法院吴文龙、张巧玲、钟小玉、张旭辉和梅县区检察院的郭秀霞、彭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