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157606
中文姓名:
王俊安
姓名拼音:
Wang Jun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公安局警察。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法轮功学员李彬因为“微信发讯息” ,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遭河南安阳市文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跨省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河南安阳市。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李彬的妻子接到河南法院的电话得知李彬被枉判七年半并罚款五万元。李彬正在上诉中(安阳市中级法院)。
安阳市公检法相关人员违法违宪、罔顾事实和法律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参与迫害人员:
安阳市内黄县公安局制造伪证警察:刘韦鸣、王俊安。
文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尤建(负责案管办)。
文峰区法院主审法官:王瑞霞,文峰区检察院公诉人:张慧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11/聊天发信息-河北李彬被枉判七年半-434654.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18/河北李彬被河南安阳市公检法劫持构陷、非法开庭-43373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