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西安泰和居法轮功学员雷小利在西安莲湖区法院非法开庭,法官霍彪,公诉人张艳华。
西安市莲湖法院以疫情为借口,阻挡关心雷小利的多名亲人进入开庭现场,他们只好在庭场外等待。家人们为能有正义律师替小利说公道话而感到高兴;雷小利的家在二零二一年四月被大莲花池派出所马聪一伙数人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搜查。诬告雷小利的也仅仅是一张没有任何提示作用的取款机照片;上面即没有雷小利的照片,也没有诬告人说的小册子;简直是无稽之谈!非法开庭的最后,雷小利告诉在场的所有人:我要上诉!我要上诉!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家属接到雷小利被莲湖区法院冤判三年、勒索罚金五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