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57849
中文姓名:
张军军
姓名拼音:
Zhang Junj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法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张军军 手机: 13526060979
迫害事实: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法院法官。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河南省信阳市溮河区法轮功学员白玉珍、靳玉玲被警察非法入室绑架,被构陷至信阳市潢川县检察院、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8点多,在信阳市第一看守所遭潢川县法院非法开庭。

公诉人是潢川县检察院吴微晨(13839799819),法官是潢川县法院张军军(13526060979)。吴微晨明知法轮功合法,却口口声声说法轮功是×教,用《刑法三百条》诬陷靳玉玲、白玉珍,并把警察非法入室抢劫到的私人物品书籍、资料、老年播放器、人民币等作为“罪证”,同时出示在商场录像监控视频中截取的录像,作为构陷证据,建议法官对靳玉玲、白玉珍判刑3-4年。

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驳斥了公诉人的指控。

靳玉玲、白玉珍当庭义正词严告诉法官修炼法轮功没有罪。她们向当庭法官陈述自己是好人,自从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身心受益情况时,法官非法阻止。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信阳市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余素芳被潢川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罚金一万元。
审判长:张军军
陪审员:黄琳、王道德
书记员:王登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21/河南73岁法轮功学员余素芳又被枉判四年半-459042.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16/河南信阳市白玉珍、靳玉玲被非法开庭-43489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