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58497
中文姓名:
章锟
姓名拼音:
Zhang Kun
性别:
职务职称:
检察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章锟(女),办公室电话:0871-64156649
迫害事实:
五华区检察院检察官。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张晓华、李萍被昆明市官渡分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为借口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昆明市盘龙区西南林业大学旁),田云波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

家属向负责此案的五华区检察院检察官章锟(女)提出对三位法轮功学员不予批捕的申请书。家属表示,张晓华不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对她刑事拘留是错误的。张晓华去朋友家串门这是事实,但这不是犯罪事实;张晓华家里有法轮功的书籍这是事实,但这也不是犯罪事实,张晓华的这些个人合法财产与破坏法律实施没有任何关系,不是犯罪证据,因为它们与指控的罪名没有任何关联性。就象指控一个人犯有杀人罪,证据是这个人家中有一台电视机。这个人家中“确实”有一台电视机,但这个事实并不能证明这个人杀了人,因此不能成为杀人的证据。

但五华区检察院仍不顾事实与法律规定,对家属提出的不批捕申请不予理会,非法对三位法轮功学员冠以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批捕。之后又搜集所谓“材料”即罪证,将案件构陷至五华区法院,五华区法院对之前公安及检察院阶段的违法行为不予纠正,罔顾事实与法律,非法对三位法轮功学员判刑。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张晓华、田云波、李萍将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下午两点面临非法视频开庭,开庭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法院第21庭;审判员:张赟。出庭公诉人:五华区检察院章锟、陈伟达(检察官助理)。

家属向负责此案的五华区检察院检察官章锟(女)提出对三位法轮功学员不予批捕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中,他们表示,对法轮功学员的羁押意味着善恶颠倒、正邪不分,会导致社会道德沦丧、人心荒漠化。把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逮捕关押,会让全社会的民众都迷茫司法机关为什么迫害好人;会进一步摧毁社会的道德价值观。

但五华区检察院仍不顾事实与法律规定,对家属提出的不批捕申请不予理会,非法对三位法轮功学员冠以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批捕。之后又搜集所谓“材料”即罪证,将案件构陷至五华区法院。五华区法院将于本月19日非法审理此案。因十九日为视频开庭,因此三位法轮功学员均不到法院现场,只是在各自被非法关押的看守所远程视频开庭。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张晓华、李萍、田云波被五华区法院非法视频庭审,后被非法判刑:张晓华三年六个月,李萍三年四个月,田云波三年。制造这起冤假错案的公诉人是五华区检察院章锟、陈伟达(检察官助理),法官是五华区法院审判员张赟。

河北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戎秀珍于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二日在昆明女儿的家中遭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五华区法院拟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日对戎秀珍非法开庭,但开庭前一天找借口延期开庭,接下来五华区法院和国保警察勾结,对家属和律师威逼利诱,千方百计阻挠律师参加辩护。

戎秀珍于二零二三年五月被昆明五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五华区法院法官:谭山。五华区检察院检察官:章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8/7/戎秀珍被昆明五华区法院非法判四年-463892.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4/18/昆明市张晓华、李萍、田云波被非法判刑-441414.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7/昆明市张晓华、田云波、李萍面临非法视频开庭-43691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