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上午10点半左右,河南省周口地区项城市法轮功学员刘冰,在讲真相时遇到恶警(警号是171408),后被国保大队警察姚中原(警号是717770)开车绑架到东方派出所拍照,其间还见到了国保大队长李文发。于下午四点半脱离开派出所。
二零二二年七月六日早晨8点左右,河南省项城市法轮功学员师艳铃家被恶警魏贝贝(女)、靳海(男)、李文发(男)三人骚扰,两男是项城国保大队的,女的是社区警察。抢走大法书两本、笔记本电脑两个等物,强行对法轮功学员照相并进行威胁。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多,项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靳海、李文发,以及另一名男警、两名女警、朱洼大队一人、本村两人,共八人,在未出示任何工作证件、身份证件、搜查证、传唤证的情况下,翻墙闯入法轮功学员张振云家中。
这些人均未着警服,也未有任何法律手续。在没有家属陪同的情况下,他们粗暴搜查了张振云家中的多个房间,并实施抢劫式抄家。被抢走的物品包括手机、钱币、法轮功书籍及资料等。整个过程未开具任何物品清单。张振云当场向他们索要搜查证,但所有警察均置之不理。随后,张振云被他们绑架到项城市公安局,然后送项城市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