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印文燕(女,八十四岁) 被告知,案件由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已转到武昌区检察院。二零二一年一月四日武昌区检察院起诉到武昌区法院,武昌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何秋珠出庭支持公诉,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开庭审理,要印文燕到庭参加诉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底,印文燕被武汉市武昌区法院以莫须有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