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法轮功学员薛莲霞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被黄岛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罚金八千元。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青岛市中级法院不顾事实真相,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审判长:丛日新,审判员:张晓昆、王科,法官助理:刘静,书记员:栾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