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恶警强制大家坐小凳上,不做就硬按着坐,还大打出手,有一个大法学员被恶警李明东打了十几个嘴巴子,脸都打肿了。
一次恶警对大法弟子进行强行“转化”,恶警李明强、张军、冯某某,还有一个秃头的恶警把赵淑云吊在另一个房间里,把两张床分开,李明东亲自给赵上大挂,大约半小时后,石宇过来把大挂松开点,没有几分钟,李明东过来说,谁把大挂松开了,他又把大挂紧了一些。一直挂到夜里一点多钟,赵淑云再次被折磨的昏死过去。
有一大法学员应坚决不戴胸卡,被恶警铐在床上,抻到极限,抻的太狠曾几次被抻的休克,她仍不妥协,恶警让她听谤师谤法的录音,开始她喊“法轮大法好”,后来她坚决不去放录音的房间,恶警李明东照她胸部猛打,她被打的胸部疼了很长时间。
2005年6月3日,劳教院又采取了另一种迫害手段,四名大法弟子单独关押,并调来劳教院机关的一些人,冒充居委会人员,包夹大法弟子。
2005年7月中旬开始,将七名大法弟子绑在死人床上,把人双手双脚、胸都绑在床上,只有头能来回动,大小便都在床上,每个房间只关一个人,此迫害手段极其残酷,大法弟子被迫害的骨瘦如柴。
2005年8月29日,恶警继续用开口器灌食迫害大法弟子,大法弟子都被折磨的奄奄一息。
二零零六年九月,马吉山等对大法弟子使用了惨绝人寰的“上大挂”酷刑。恶警们将大法弟子的两手吊铐在两张铁床栏杆上,一高一低,然后用绳子把大腿和小腿分别捆上,再把铁床用力向外拉,将双臂拉直到极限。手铐卡在手腕,入肉彻骨,令人极度痛苦,并长时间不许吃饭、不许上厕所、不许睡觉。
王淑芬被马吉山、李明东、项奎丽(女)、董秀霞(女)等恶警 “上大挂”迫害,李明东还恶狠狠的说:你不“转化”,我就这么折磨你,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让你生不如死,让你成植物人。
在2006年年初,马三家劳教所对非法关押的坚定的大法弟子进行了新一轮的迫害,参与迫害的恶警有:刘勇、马其山、李俊、李明东、张艾、韩凯、李明玉、谢成栋、高云天、仲帅、(谢夏川)、高X、黄海艳、齐福英、伊宏赞、张磊、张环、刘华、刘慧、陈兵、曹玉杰、吕××等,它们用尽各种手段对大法弟子进行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与疯狂迫害。
1.体罚、虐待、强行搜身、面壁墙角罚站,甚至不让大法弟子睡觉长达十几个小时罚站。
2.更有甚者,男恶警扒掉女大法弟子的衣服,让大法弟子在寒冷的天气里冻着。
还有用“吊扣”折磨大法弟子。一只手扣在上方,另一只手吊扣在下方,使大法弟子蹲不下也站不起来;一只手扣在床里面,另一只手吊扣在床的外面,使身体倾斜着直不起来腰。呈大字型被吊扣着,有的长12个月,昼夜不停的戴着手扣子。同时还伴随着恶警们的拳打脚踢。
3.采取隔离监视、关小号的手段实施精神迫害。小号内伴有高分贝的杂音、高音喇叭声,在昼夜不停的放着这样致使人精神受到强烈刺激的声音,同时利用大法弟子想上厕所的机会逼迫大法弟子签字(放弃修炼的签字),如不签字,就不准上厕所。
4.还将对以绝食方式反迫害的大法弟子绑在“死人床”上,进行野蛮灌食,灌大量盐水。同时用电棍电、拳打脚踢、揪住头发、灌大肚撑、不让睡觉、采取冻、扣、注射药物等迫害手段进行百般折磨。企图动摇大法弟子对大法的正信。
大法弟子孙淑芬的衣服上写“真善忍”,被马吉山、李明东吊铐胳膊多处血管破裂出现血肿。李明东毒打不穿囚服的孙淑香,打晕死后脱去衣服,套上囚服。孙淑香右耳鼓膜被打穿孔,长时间听不清声音。恶警李明东把袁书哲打倒在地,把邱丽送进小号里。
2006年2月24日,恶警又采取了新招迫害大法弟子,准备将一、二大队合并,于26日机关下来20多恶警,强行给不配合的学员穿号服、坐凳。在3月1日这天,恶警集体行动,大打出手,拳打脚踢,每天给大法弟子戴手铐,罚站、吊铐,不许睡觉(或铐着手铐睡觉),面壁,铐 在上下铺的床上,冷冻(把衣服扒的只剩内衣裤),打骂更是家常便饭。后绝食有三位大法弟子出现危急状态,恶警无奈于3月20日释放三人。
2006年3月2日,因不穿所谓的“校服”,大法弟子孙淑吉,被李明东(男)打晕在地,口吐鲜血。
2006年5月16日,大法弟子杨丽威为反迫害,不停的喊“法轮大法好”,被恶警李明东毒打。五月份的天气不让大法弟子洗漱,连洗脚都不行;他和凡亚魁在床板上写污蔑大法的东西,强迫本溪阎春娇、大连孙素香踩在上面,还在她俩衣服上写污蔑大法的话;沈阳龙素芬、本溪杨立威、阎春娇、信淑华、沈阳原书哲、史桂荣等多名大法弟子都被其毒打过。
金院长(经常去检查)、刘勇(处长)、李峻、陈景敏、马集山、张军、李明东、王立山、王奇等二十来人。这些人自从2006年3月开始就在辽宁省思想教育学校对一大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殴打、灌食、上刑,逼她们穿校服、劳动。
2006年4月17号开始对二大队的法轮功学员打骂,强迫她们扒蒜。
2006年9月初,对60多名法轮功学员用抻的上刑方式强迫写三书,直到2006年11月13日,49名法轮功学员被和普犯关押在一起,他们才退出,有时还出入在车间里巡视。
在9月、10月期间,信淑华、沈若林,两只手脖子被手铐铐的烂的流脓、血、有大泡,两只胳膊麻,上厕所不能提裤子;信淑华手、脚、脖子全部都带伤,走路不能正常走,后来逐渐恢复,在2007年1月9日被放回家。
2006年12月末,辽宁省厅要来教养院考核,所里要各大队各中队长强迫法轮功学员背“三十条”。12月27日中午,恶警把全体法轮功学员调回寝室,分室看管。管教处的李明东、马集山等男人充当打手,任怀萍、王树征、李淑娟等人协助答假卷。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大法学员周晶因抵制超负荷劳动,恶警张军、李明东、张春光将她双手铐上大打出手。
二零零六年孙淑香走慢了一点被李明东一拳打晕,耳膜被打穿孔。
四月二十日早晨,恶警闫世光、刘勇发现学员身上写有“真、善、忍”等字样。闫春娇、孙淑香被提审,孙说修真、善、忍没有错,被送到东头分别铐起来,恶警范亚奎、李明东往地上写李洪志让她踩,不踩就用脚踹。胳膊往两侧抻,把胳膊血管抻破出现水肿,并公布加期3个月,蹲小号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