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德惠市法院法官王荣富在不允许辩护律师上庭辩护,不允许亲属辩护,不允许家属控告人旁听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审理。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高晓歧9年、蔡玉英9年、单为和6年、于姣茹6年、赵秀兰5年、孙秀英4年、孙凤仙2年、张敬元2年;罚金从五千到两万元不等。部份家属联名控告,同时要求罢免法官王荣富。
参与此次非法庭审的有审判长王荣富,还有审判员贾晓秋、黄丽艳,书记员张翘。
十几名当事人分别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冤判两到十年,罚金五千到两万元不等。因不服非法判决,依法上诉,十一月二十九日已全部被长春市中院非法维持原判。
直到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案子在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被直接维持原判了。中法参与人员有臧万成、范文浩、田洪涛、温恒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