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159755
中文姓名:
闫伟
姓名拼音:
Yan We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一、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现任院长:张凤武 8152001 办
副院长:刘宏 8152006办
副院级:马才林8152011办,沈永吉8152003办,罗罡 8152005 办,崔强8152166办,冯文秀 8152000办
院长:李宏 8152001办
院长:王力 8187222、3884955办、13941686027
副院长杨畅英 8187233、8133999办、13904963099
副院长王欣(女)8121496办、13941641888
审判长许冰(女)8152021办、18941603995(迫害过李凯、刘万胜、周永林夫妇、孙丽娟、王瑞凤等)
刑庭庭长李玮8152008办、8152008
法官刘雨 8152021办
书记员铁言8152019办
迫害事实:
凌海市法院合议庭陪审员。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凌海市法院在看守所对孙丽娟进行非法视频庭审。北京律师张传利和家属辩护人——孙丽娟的儿子为孙丽娟做无罪辩护,指出公诉人违法,并指出所谓证据不充足,且与本案毫无关联。公诉人无言以对。经过一小时的庭辩,公诉人对辩护人提出的质疑均未回答,法庭便草草收场。参与迫害的凌海市法院合议庭人员有:审判长许冰,陪审员闫伟、张红英,书记员铁言。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孙丽娟的家属接到凌海市法院的判决书,对孙丽娟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26/微信讲真相-锦州法轮功学员孙丽娟被枉判五年入狱-459216.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3/9/辽宁锦州孙丽娟遭诬判五年-二审非法维持原判-439857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