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芝罘区法轮功学员于建春,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三日,因发真相资料,遭非法“取保候审”。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凤凰台辖区派出所警察诱骗于建春去拿“取保候审”的押金,并掏出一份监视居住通知单,让于建春签字,说是检察院要起诉,被于建春严词拒绝。
二零二二年二月七日,烟台芝罘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楼峻电话告诉于建春构陷案在检察院,他处于被“监视居住”状态。
于建春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在单位上班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烟台牟平看守所。于建春年近八十岁的妈妈,呼吁检察官释放他回家,“我不能没有于建春,他是个好孩子,他还得回来照顾我,家里还有很多活,我不能干了,都得指望他。而且他根本就没犯法……”
烟台芝罘区检察院责任检察官楼峻公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