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下午三点多,朱纯荣到社保中心,王鹏局长说:阿姨,正好你来了,咱们开个会,关于你的养老金的事。他打电话找来了发放科和稽核科科长。小会议室里,王局问:阿姨,你到底能不能写个“申请”?或者是在申请书上签个字,马上就能拿到工资了。朱纯荣回说:我就是觉得44号文件和几部国家的现行法律相背离,我正质疑这个文件的合法性,你们要的是让我写还款申请,签字后就等于是我承认44号文件是合法的了,那我这么找就没有意义了,是不是?。王局说:全国都在执行这个文件,服刑期间不发养老金。朱纯荣说:现行的几部法律都没有这个规定。
王局说:你还是考虑考虑,你签字就可以开工资了,你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啥都不耽误,你是复议还是诉讼都不影响的。
朱纯荣说:我签字就等于我放弃了八万多元的养老金。这个签了字的申请书就是在法律上我放弃索要养老金的证据,缴扣本来就是违法的,不能配合一个违法的东西,这个申请我不能写。
有个科长问:那你开出去的那两万多元钱呢?
朱纯荣说:现在我已经是债台高筑,家人交上去的五万多都是借的,而且我租赁的房屋已经三年没交房费了。即使是没有外债这两万多元钱也不能返还,因为那是我的钱,我为什么不写还款申请?因为我不欠谁的钱!
王局说:你如果再不返还,我们就把你交出去,交给市检察院和纪检委,他们有办法。朱纯荣说:交到哪去我也不会返还。我不签字你们不是也全额抵扣了吗?还让我怎样呢?
当确认这笔钱没有可能缴回了,只得散会。会后王局对朱纯荣说:这三个月没有扣你的养老金,只是停发,还在你的账上,你不同意我们是不能扣的。你先别把话说死了,你好好考虑考虑再告诉我。
二零二一年十月九日,朱纯荣给社保中心寄去《依法支付养老金申请书》,完全从法律层面上要求社保中心依法返还被剥夺的养老金。仍然没有回音。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对社保中心的全额扣发养老金的行政行为,朱纯荣拨打了市府热线电话投诉。当日下午热线两次回复已完成派单和受理。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下午收到市府热线回复的短信:
【鸡西市政府】您的编号为“20211013090305199”的工单市社保局已办结,处理意见为(部分):
“该市民对国家文件理解有误,认为服刑期间可以领取养老金,市社保中心按劳社厅函【2001】44号文件规定办理,要求该市民服刑期间违规领取的养老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该市民提出的社保中心应支付服刑期间领取养老金的问题,是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不予支持。”
十月二十八日下午,社保中心召集相关部门和投诉人会议,给朱纯荣一份回复意见书,其中部分意见为:“依据文件规定社保中心已告知朱纯荣返还服刑期违规领取的养老金81782.64元。朱纯荣先期已返还养老金53873.94元,剩余违规领取的养老金27908.70元拒绝返还。综上,朱纯荣提出社保中心返还养老金的问题,不予支持。”
看完文件后,社保中心副局长王鹏要求在回执单上签字,朱纯荣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