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九日,昆明市童先珍老太太接到五华区法院非法判决书(审判长王清涛,陪审员:韦昆,张永,书记员:王莹),判决书中写道:此次对童先珍判管制一年,罚金二千元,连同之前没有执行完毕的管制一年四个月零十二天,罚金三千元,总和刑期管制两年四个月零十二天,罚金五千元。决定管制两年,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