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恶首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二月,恶首江泽民到茂名市高州,首次宣扬他的谬论。因此,为讨好恶首江,捞取政治资本,茂名市追随恶首的党政系统,包括公、检、法、司等各级执法人员开足马力,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制造许多的冤假错案不遗余力地残酷地迫害茂名地区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最高的法轮功学员是十五年,手段极其恶劣。
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黄果任茂名市政府副市长、茂名市政法委第一副书记、茂名市公安局局长的四年七个月期间,直接操控、指使茂名市公安局、茂名市公安局管辖的八个公安分局(茂南区公安分局、茂西区公安分局、滨海新区公安分局、高新技术公安分局、高州市公安局、化州市公安局、信宜市公安局、电白区公安局等)的派出所,对茂名地区众多的法轮功学员骚扰、抄家、监控、跟踪、绑架、关押、捏造罪证、罪名等,把法轮功学员构陷到检察院,被法院非法判刑。
据不完全统计,黄果在任职期间,对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抄家、关押、捏造罪证、罪名等构陷到检察院,对他们非法判刑。茂名市政法委、610指使警察,对法轮功学员上门骚扰、跟踪、监控、绑架、拘留、抄家等难计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