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9
编号:
E000159933
中文姓名:
何芳
姓名拼音:
He F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单位电话;0416—5055815
迫害事实:
辽宁省锦州市社保局企业发放科科长。

二零二零年八月,锦州社保局以王桂霞曾被判刑四年为由,非法停发她的退休养老金,并欲无理追索之前王桂霞已领取的退休养老金。

辽宁省锦州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简称社保局),近期(二零二二年)一直对当地遭过冤刑的退休法轮功学员实施经济迫害:
1、逼迫企业单位中曾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抄写、签字画押他们事先撰写好的所谓“承诺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是签名者必须承认是自己违规冒领了养老金,并承认是自己主动的偿还养老金,并承诺在偿还全部违规领取的养老金之后再请求社保局恢复养老金的发放。

2、将事业单位中退休的、曾被诬判的法轮功学员的工龄一律“清零”,断绝退休养老金的发放,并向这些法轮功学员追索已经领取的养老金。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那天,法轮功学员王桂霞到锦州社保局,把写好的《正常发放我的养老金说明书》交给企业发放科科长何芳,何芳看了说,这样写不行,只有按照他们写好的内容抄写,才能恢复养老金发放。协商无果后,王桂霞带着失望的心情离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4/16/辽宁锦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迫害法轮功学员简述-441339.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4/1/锦州社保局以截断养老金迫害法轮功学员-44075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