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5
编号:
E000159934
中文姓名:
程翠竹
姓名拼音:
Cheng Cuizh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程翠竹电话:15226872895 0319-3232865
迫害事实: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检察院人员。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邢台市襄都区检察院打电话让辛香芬和吴春年第二天二十四日去检察院。因为辛香芬没有打病毒疫苗,在大门外,检察院的程翠竹问辛是否认罪,辛香芬告诉程翠竹自己信仰法轮功没有罪,因为法律规定百姓有信仰自由,中共公布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吴春年因为打了病毒疫苗,进了检察院,也是询问是否有罪?吴春年也否定自己有罪。

直接迫害邢台法轮功学员辛香芬、吴春年的责任人是程翠竹。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4/4/二零二二年四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40887.html#224322436-5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