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二零零零年三月份,德惠市站前街派出所警察崔景明(男)、黄显峰(男)等四人来于德珍家问:炼不炼法轮功了。她说:法轮大法好,炼。于是被他们带走,送德惠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交五百元放回。
大约二零一九年八、九月份,德惠市振兴派出所警察黄显峰等四、五人来于德珍家,问她炼不炼。于德珍没有配合他们,他们走了。在这之前,他们让德惠市胜利街永青村的小队长去她家两次,让她签字。于德珍不签,就让她家人签字。